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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煤炭差别化进口关税政策禁

时间:2013-12-4 8:16:00   来源:人民网-能源频道   添加人:admin

  推动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2012年以来,煤炭行业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价格下跌、企业亏损等问题,运行困难加大。为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就坚决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加强煤炭进出口环节管理、提高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水平、营造煤炭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等五方面提出意见。
  近年来,煤炭进口持续大幅增长,对增加国内煤炭供应、调节供需布局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相关法规标准不完善,高灰分、高硫分等劣质煤进口量增加较快,不仅冲击国内市场,也增加了节能减排压力,不利于改善大气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煤炭进出口环节管理,保持煤炭进出口合理规模与结构,《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是按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要求,研究制订商品煤质量国家标准,加强对进口煤炭商品质量检验。二是研究完善差别化的煤炭进口关税政策,鼓励优质煤炭进口,禁止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的生产、使用和进口。三是进一步做好对进口煤炭进出口总量、结构、趋势的监测分析,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煤炭出口相关政策措施。需要指出的是,关于煤炭质量的要求对国内生产、使用和国外进口是统一的,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煤炭质量管理办法》,将进一步落实对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产品的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