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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下达2015年稀土等开采指标 严禁企业私自转

时间:2016-1-21 17:28:00   来源:中国矿业设备网   添加人:admin

  5月14日电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资源部今日发布《关于下达2015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通知》显示,2015年度全国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5000吨。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稀土矿和钨矿主采指标执行情况的核查与检查,严禁企业私自将指标转让给其他企业。

  《通知》显示,2015年度全国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5000吨,其中离子型稀土矿指标17900吨,岩矿型稀土矿指标87100吨。全国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91300吨,其中主采指标73300吨,综合利用指标18000吨。

  《通知》指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包头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家稀土集团整合重组方案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为促进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按照国务院加快实施稀土企业集团战略要求,对列入稀土集团并整合重组已完成的,指标在省总量指标中单列,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单列数下达给稀土开采企业,未进入集团或整合重组未完成的,继续由省分配。

  《通知》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并应在部下达指标30个工作日内将本省稀土矿钨矿指标及分配给稀土集团的稀土矿指标分解下达、公告并报部备案。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与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采矿权人要认真执行稀土月报和钨矿季报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开展网上直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稀土矿和钨矿主采指标执行情况的核查与检查,严禁企业私自将指标转让给其他企业。指导综合利用钨矿企业控制产量,对分配指标不足的综合利用企业实施核定工作,如实报告实际生产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回收利用稀土资源,应纳入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并严格监督管理。

  《通知》指出,关于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在新文件下发前,继续按《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4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