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机械动态
  •   添加时间:2010/1/26 
    近日财政部发布《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自2007年3月1日起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一律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运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必要性显著减弱,政策调整时机成熟。中国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当时在进口税收政策方面给予外资项目更多优惠是为了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解决因亚洲金融危机导致国内投资严重不足问题。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投资环境不断完善,运用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必要性已经显著减弱,政策调整时机成熟。进口装备免税门槛大幅提高。此次修订《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是继2000年后对该目录进行的再次全面修订。总体来看,进口装备免税门槛大幅提高,减少了进口产品的免税范围,对于国内目前可以生产的进口产品不再实行免税,总体增加了进口产品的税费。创造公平环境,使得国产设备可以在更加公平的环境中与国外产品进行竞争。此次政策调整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在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逐渐取消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为国内装备制造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竞争环境。此次政策调整,使得国产设备可以在更加公平的环境中与国外产品进行竞争。
    文章来源:河南金森达重工机器设备有限公司  访问商铺     我要打印   IE收藏   放入公文包